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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浏览次数:3311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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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烈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寇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缪瑾、李晓潭、吴雪侠、蒋祥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管理情况、2021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全区工业经济运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烈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寇鹏飞强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法院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审议意见。新任命的同志要牢记誓言,认真履职,结合烈山和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发扬改革、创新和担当精神,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区政府副区长张旱雨,区法院院长赵媛媛,区检察院检察长李英,区监委、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组及相关政府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李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