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1757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27 |
9月23日,烈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寇鹏飞主持会议,副主任缪瑾、李晓潭、吴雪侠、蒋祥力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质量强区暨质量提升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首次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审计法》执法检查和监察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事项。
寇鹏飞在会上强调,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定不移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推动我区营商环境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要着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各级代表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收集和反映企业、群众诉求,激励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参与者、实践者、引领者。加强市、区、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强化上下联动、工作协同,围绕《条例》重点内容、重点条款共同发力、持续关注,不断增强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以有效的监督,督促政府和相关部门针对短板弱项改进工作,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让烈山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投资兴业热土。
区委常委、监委主任沈宏,副区长丁晓莉,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