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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浏览次数:1394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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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烈山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寇鹏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缪瑾、吴雪侠、蒋祥力及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高端制造产业链发展情况、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安置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烈山区2022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烈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之路的信心决心,把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要坚持人民立场,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当家作主,努力使每一个决议决定、每一次监督,都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民生福祉。要坚持依法履职,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在提升监督质效上出实招,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见实效。要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功能定位,切实加强自身建设,高质量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努力在服务“美丽烈山”建设中彰显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为促进烈山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全区更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区“一府一委两院”负责同志、区纪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组及镇街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市区人大代表、相关政府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